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格外引人注意的是,以上文件中提到: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
这一变动意味着,外资石油企业有望独立在中国开展油气田的勘探开发,油气上游产业的垄断格局将进一步被打破。
发改委发言人表示,此次修订负面清单还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发布实施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在自贸试验区继续进行开放试点,将构建更加开放、便利、公平的投资环境,推进更大范围的全球产业链合作。
据外媒报道,海外商业组织表示需要进一步了解我国将要开放投资准入的行业的相关法规,然后才能评估这些行业是否会对需要面临传统中国企业竞争的海外企业而言有利可图。
通过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引入多市场主体包括外资参与国内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也将有助于营造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公平开放的竞争环境,推动我国国有石油公司以及民企的国际竞争力。
加大鼓励外企投资力度
同一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还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鼓励目录)。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其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于2018年7月28日废止)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同时废止。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外资可以在更多行业领域依法享受优惠政策。
与旧版指导目录(鼓励类)保持一致,油气开采(采矿业)被列入此次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包括:
今年3月,国家颁布了《外商投资法》,将投资促进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优惠待遇”。2019年版鼓励目录体现了《外商投资法》精神,统一列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的具体行业、领域、地区,是对我国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的优化提升。
来源于:ECF国际页岩气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