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煤炭地质总局2020年度地勘能力建设设备-钻机顶驱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2020年度地勘能力建设设备-钻机顶驱装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MZJDQ-2020-ZJ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项目联系电话:010-571717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21号
联系方式:吴华睿 010-639039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洋 010-5717179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层5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招标共分1个包。
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1)项目内容:
4000m电动直驱顶驱1台
(2)用途:
升级改造现有JC40钻机。
(3)简要技术要求: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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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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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钻深范围(114mm 钻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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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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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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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 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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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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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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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连续输出扭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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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k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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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卸扣扭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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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k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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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轴转速范围(无级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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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r/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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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钳夹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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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0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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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浆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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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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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浆循环通道额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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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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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环回转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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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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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环最大倾斜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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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倾 30°后摆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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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系统额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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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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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电机额定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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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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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控房输入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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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380V/5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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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环境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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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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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改造现有JC40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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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组织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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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4.项目实施地点:安徽淮南施工现场。
5.预算金额:6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合格供应商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4. 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5.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否。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密封投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层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邮件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五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机构法人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证明书原件;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形式上传至邮箱514427420@qq.com ,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委托人及其联系电话;经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传资料检查合格后, 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投标人下载填写回传到至邮箱:514427420@qq.com中,邮件内容同上;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向投标人发送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帐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514427420@qq.com邮箱中,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截图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及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成功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方可报名成功。
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投标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交了获取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5)汇款账号如下(只接收对公账户转账或电汇):
收款单位: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玉东支行
账 号:0200207819200211514
4.本次开标采取腾讯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开标。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邮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涉及节能环保要求的,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满足本条款的产品,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声明并提供相关节能产品清单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
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打印存档。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定。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对“进口产品”的要求详见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
7. 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要求的通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的相关要求。